| 四川省歌舞劇院 Sichuan Song And Dance Troupe----------------| 返回 | | |||
| 四川省歌舞剧院、四川周维民声乐培训中心联合招生组建四川省歌舞剧院附属青年女子合唱团 | 2008-04-09 | ||
|
四川省歌舞剧院建立于1953年,是集舞剧、舞蹈、歌剧、声乐、交响乐、民族器乐为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大型综合艺术表演团体。四川周维民声乐培训中心是四川省歌舞剧院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周维民于1996年创办,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关心和支持下,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由四川省文化厅业务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社会音乐文化活动基地。 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西部文化强省,经商定决定共同联合招生组建四川省歌舞剧院附属青年女子合唱团,由四川省歌舞剧院院长周建军兼任团长,周维民担任常务副团长兼艺术指导。将面向成都地区各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及音乐教育、表演、播音主持专业中热爱歌唱的在校学生(均仅限美声、民族唱法)招考,经全面测试择优录取,每年春季(3至6月)秋季(9至12月)期间每周六下午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声乐排练场集中培训排练。通过汇报选定节目,按照市场需求,向我院下属天姿国乐团、交响乐团、歌舞团推荐参加独唱、重唱、组合演唱、小合唱、大合唱等各种形式的实习演出或录音配音,并酌情发给劳务补助。每年将根据合唱团超龄或自愿退团的情况按实际空缺名额增补团员,以确保队伍稳定和连续运转。在该团成绩显著者,根据工作需要,由四川省歌舞剧院优先录用成为签约歌唱演员,继续为建设先进文化、和谐文化作出贡献,同时也为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就业提供机遇和平台。 一、报名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文艺路线和“双百”方针,自愿积极参与“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社会活动。16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22岁(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异或演唱水平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25岁(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3日( 工作日全天、双休日上午) 三、报名地点:成都市西大街97号(新城市广场西侧) 四川省歌舞剧院内天姿国乐团办公室。 四、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半身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索要招考简章。 五、咨询电话:86266376(办) 13980068016岳老师 13689096647 周老师 或登录: www.tzgy.org 详情见招考简章 周维民简介 ![]() 周维民 四川省歌舞剧院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声乐学会理事、四川省文化厅艺委会委员,多次聘任四川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四川、云南、成都军区等赛区评委。四川省第八、九届政协委员。 1960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先后师从郭淑珍、沈湘、喻宜萱三位教授,并被保加利亚著名声乐专家布伦巴洛夫教授选入专家班进修深造。1965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边疆分配至广西歌舞剧团。1975年调入四川省歌舞剧院。担任独唱演员逾四十年,形成热情豪放、雄浑刚健的演唱风格。多次在北京、四川、广西等地举办独唱音乐会,并出访意大利、法国等国。1982年中国唱片社将其演唱代表性曲目十余首录制《扬起理想的风帆》专辑全国发行。为《四川奇趣录》、《孔雀飞进阿佤山》等二十余部影视片配唱。1985年慰问云南前线防御作战部队被授予三等军功章。1993年参加首届广西国际民歌节演唱荣获金牌。撰写《科学发声与艺术嗓音》、《实行音乐教育多元化,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华夏美声唱法的先驱》等论文数十篇发表在中央、沈阳等音乐学院学报和《喻宜萱声乐艺术》、《沈湘纪念文集》、《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等专著中。创办《四川周维民声乐培训中心》,历时十三年,培养学生多达数千人。是著名男中音歌唱家廖昌永的启蒙老师,并指导陈娜、李姝莉、王茜、赵丽蓓、徐雯、钟桦、邱实、代涛等众多学生考入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其中有的多次获奖或留校任教。组建童声合唱团,演唱《熊猫的摇篮》、《爷爷、爸爸和我》、《红军爷爷你在哪里》、《和平摇着风铃》、《想》、《少年的心》等少儿歌曲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蒲公英奖”银奖、中国广播文艺银奖、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四川广播文艺金奖等。为《西藏风云》、《穿军装的川妹子》、《府河人家》、《天府龙门阵》等电视剧配唱童声合唱。周维民荣获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颁发最佳园丁奖。 ![]() 周维民与学生著名歌唱家廖昌永合影 四川省歌舞剧院附属青年女子合唱团招考简章 四川省歌舞剧院建立于1953年,是集舞剧、舞蹈、歌剧、声乐、交响乐、民族器乐为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大型综合艺术表演团体。四川周维民声乐培训中心是四川省歌舞剧院男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周维民于1996年创办,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关心和支持下,经四川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由四川省文化厅业务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社会音乐文化活动基地。 周维民系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声乐学会理事、四川省文化厅艺委会委员,多次聘任四川省艺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四川、云南、成都军区等赛区评委。四川省第八、九届政协委员。1960年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先后师从郭淑珍、沈湘、喻宜萱三位教授,并被保加利亚著名声乐专家布伦巴洛夫教授选入专家班进修深造。1965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边疆分配至广西歌舞剧团。1975年调入四川省歌舞剧院。担任独唱演员逾四十年,形成热情豪放,雄浑刚健的演唱风格。多次在北京、四川、广西等地举办独唱音乐会,并出访意大利、法国等国。1982年中国唱片社将其演唱代表性曲目十余首录制《扬起理想的风帆》专辑全国发行。1985年慰问云南前线防御作战部队被授予三等军功章。1993年参加首届广西国际民歌节演唱荣获金牌。撰写《科学发声与艺术嗓音》、《实行音乐教育多元化,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华夏美声唱法的先驱》等论文数十篇发表在中央、沈阳等音乐学院学报和《喻宜萱声乐艺术》、《沈湘纪念文集》、《怎样提高声乐演唱水平》等专著中。创办《四川周维民声乐培训中心》,历时十三年,培养学生多达数千人。是著名男中音歌唱家廖昌永的启蒙老师,并指导陈娜、李姝莉、王茜、赵丽蓓、徐雯、钟桦、邱实、代涛等众多学生考入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其中有的多次获奖或留校任教。组建童声合唱团,演唱《熊猫的摇篮》、《爷爷、爸爸和我》、《红军爷爷你在哪里》、《和平摇着风铃》、《想》、《少年的心》等少儿歌曲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蒲公英奖”银奖、中国广播文艺银奖、四川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四川广播文艺金奖等。为《西藏风云》、《穿军装的川妹子》、《府河人家》、《天府龙门阵》等电视剧配唱童声合唱。周维民荣获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颁发最佳园丁奖。 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激发文化创造活力,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西部文化强省,经商定共同联合招生组建四川省歌舞剧院附属青年女子合唱团。由四川省歌舞剧院院长周建军兼任团长,周维民担任常务副团长兼艺术指导。将面向成都地区各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及音乐教育、表演,播音主持专业中热爱歌唱的在校学生(均仅限美声、民族唱法)招生,经全面测试,择优录用,每年春季(3至6月)秋季(9至12月)期间每周六下午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声乐排练场集中培训排练,通过汇报选定节目,按照市场需求,向我院下属天姿国乐团、交响乐团、歌舞团推荐参加独唱、重唱、组合演唱、小合唱、大合唱等各种形式的实习演出或录音配音,并酌情发给劳务补助。每年将根据青年女子合唱团超龄或自愿退团的情况按实际空缺名额增补团员,以确保队伍稳定和连续运转。在该团成绩显著者,根据工作需要,由四川省歌舞剧院优先录用成为签约歌唱演员,继续为建设先进文化、和谐文化作出贡献,同时也为高等艺术院校学生就业提供机遇和平台。 一、报名事项: 1、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文艺路线和“双百”方针,自愿积极参与“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社会活动。16岁(即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22岁(即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异或演唱水平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25岁(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时间:2008年3月10日至23日 (工作日全天,双休日上午) 3、地点:成都市西大街97号(新城市广场西侧)四川省歌舞剧院内天姿国乐团办公室。 4、手续: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半身免冠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索要招生简章。缴纳报名测试费20元。 5、咨询电话:86266376(办) 13980068016 岳老师 13689096647 周老师 6、网址:www.scgwjy.com www.tzgy.org 二、测试方法 1、时间:报名后,为了不影响考生在校上课,统一安排在双休日测试。3月15日、22日全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月16日、23日半天(下午2时至5时)。地点在本院剧场后台三楼声乐排练场。 2、内容(按报考者具体情况确定测试项目) (1)练声了解音色、音量、音域、换声点等嗓音条件。 (2)自选最能展示自己演唱水平的民族或美声唱法的歌曲一首,请自备伴奏碟或自带钢琴伴奏。 (3)自己准备唐诗宋词一首,在理解内涵的基础上,设计形体动作有表情地即兴朗诵。 (4)对音符、音程、三和弦及民族或西洋各种调式的听辩。 (5)抽取线谱或简谱的曲谱,读谱视唱。 三、录取 经过各项全面摸底测试后,以音律准确、视听敏锐、嗓音悦耳、语音规范、字正腔园、声情并茂、表演自然、形象端庄为标准作出综合评价和等级排位择优录取,将电话通知考生。 四、培训 成为附属青年女子合唱团成员后,将从4月3日起在四川省歌舞剧院声乐排练场集中培训排练,时间为每周六下午2:30至4:30,每人每月只交50元,以维持培训及演唱资料成本(家庭经济困难并持有相关证明者免收)。每期四个月,按期统一收费。 |
|||